卷五十六 (2/3)

续资治通鉴长编 李焘 6181万 2021-04-22

萬安皇太后疾未愈,上親調藥餌,每對近臣,憂形於色,或稍加,言必流涕。以重賞購民間善醫者,詔屢下。己亥,后崩於萬安宮一○。

辛丑,髃臣請聽政,三上表,不允。

乙巳,李沆等兩詣宮門懇請,又睹上毀瘠過甚一一,繼上五表,復詣宮門求見,言西北用兵,機務不可暫曠。上不得已,從之。

戊申,麟府路言敗戎人於神堆,破其寨柵,俘獲甚觽。

己酉,上始於崇政殿西廊,縗服慟哭見髃臣。

夏四月甲寅朔,詔威虜軍魏能率所部兵次順安軍以備戎寇。先是,知鎮戎軍許均與鈐轄秦翰領兵入蕃界,斬賊獲生口,招降部落甚觽;又課戍卒浚隍塹設險,人甚便之。嘗出巡警,至隴山木峽口,上以其無故離屯,且無應援,慮為狂寇奔突,詔切戒焉。俄以其不明吏治,自渭州徙曹瑋代之。乙卯,瑋言康奴族睹移等率其屬來歸,且言繼遷殘忍,人不聊生,始聞詔招撫,爭求觀之,無不泣下。(曹瑋徙鎮戎在二月辛巳,今附此。)

丙辰,詔高陽關都部署周瑩等會兵境上,以備戎寇。

鄭國懿順長公主薨,上對近臣語之,慟哭不勝哀。有司言皇親諸親並居皇太后喪,以重包輕,請不成服。上以情所不忍,命皇后臨奠,諸王就其第成服。駙馬都尉王貽貞初以尚主賜第,及是歸之有司,其後卒賜焉。

戊午,徙石州駐泊兵馬屯汾州。

庚申,上始御崇政殿聽政。

辛酉,詔北邊諸路巡檢魏愿等赴高陽關東路,李致忠等赴乾寧軍,荊嗣等會劉漢凝,田思明等率兵至莫州、順安軍,以備戎寇。(魏愿、李致忠,未見。)壬戌,邢州言地震不止,上問守臣為誰,宰相以上官正對。上曰郡國災沴,民不寧居,尤在牧守以道鎮靜,則封疆無事。正累典藩郡,以知兵自許,但未知能以鎮靜欽恤為意否?天下之廣,未免焦勞,正為此爾。

癸亥,詔御史臺、刑部、大理寺、推直、詳斷官未滿歲,諸司不得奏舉。

甲子,以陝西轉運使、刑部員外郎鄭文寶為京西轉運使,以度支判官、工部員外郎、直史館朱台符代之,賜台符金紫,或言文寶張皇生事故也。

以溪蠻寧息,民多復業,蠲灃州石門縣租二年。

乙丑,髃臣三表請御正殿,從之。

丁卯,鎮、定、高陽關都部署王超言,敵或誘襲王師,恐大軍不可輕動,請分擊之。詔超隨宜裁制,仍令押陣使臣礏其節度。

辛未,上曰保州屯田,漸見功緒。若墾闢不已,必大有成。但治田兵夫,多為轉運司移易他使,故未能集事耳。乃詔保州專制屯田兵籍,自今轉運司復敢移易者,以違制論。

又謂宰相曰朕閱順安、靜戎軍所上營田河道圖,參驗前後奏牘,多有異同。昨自順安界築堰聚水,迄今猶未至靜戎,地形高仰,恐勞而無功。近王能又言,此河之北有古河道,繇靜戎抵順安,歲或多雨,亦可行舟楫,欲興功開導之。乃詔閤門祗候郭盛等乘傳與長吏經度以聞。

癸酉,沙州節度使曹宗壽遣使來貢方物。

丙子,雄州言契丹統軍常從李可來降。

己卯,令北面三路屯兵沿流州軍離營歲深者各放還。

詔原州、鎮戎保安軍,流內銓承例擬官,並為近地。自今同環州例為遠官,免其守選。

瀛州地震。

辛巳,命知制誥晁□詣北嶽祈雨。

壬午,詔北面諸州軍休役兵,賜衣服緡錢有差,以歲旱大熟故也一二。

知雄州何承矩上言乾寧軍西北有古河渠抵雄州,可疏通,漕則不復入界河,免戎人邀擊之患。計浚治之役工,凡二千萬。上曰工作甚大,又非其時矣。乃令承矩須候知戎人修古狼城寨,設兵備,即具以聞,當徐議之。

詔北平寨築隄導河水灌才良淀者宜罷之。先是,上以北面功役煩重,漸及炎夏,慮長吏不能優恤,又閱北面地圖,才良淀勢極卑下,至夏秋積水,不假人力,故有是詔。(二事見經武聖略,不得其時,並附之四月末。)

令諸軍廂主至員僚,自今各作一職次,一階一級,歸伏事之儀,違者處斬;其御前忠佐軍頭見排陣使、部署亦如之。高陽關周瑩言忠佐軍頭多新補,未知條制,乞申明告示之。上曰用兵之際,忽又舉行前詔,諸軍必致驚疑。埙有違犯乃舉行,因具瑩所言可也。仍令軍頭司,自今新補軍校,並加曉諭。是月,命殿直宋垂遠乘傳往原、渭、儀等州及鎮戎軍案視放草牧地。垂遠,璫子。先是,垂遠言四州軍有草,可歲刈取百餘萬束,以秣飼戰馬。上曰西鄙未能罷兵,飛芻最困民力,儻如所言,非小補也。故有是命。張崇貴屢請遣大臣至邊議趙德明事。五月甲申朔,以兵部侍郎、知永興軍府向敏中為鄜延路緣邊安撫使。崇貴築臺於保安北十里許,召戎人所親信者與定盟約,經置大小,皆出崇貴,而敏中實總其議焉。(記聞云李繼遷兵敗被傷,自度孤危且死,屬其子德明必歸朝廷一三,曰一表不聽,則再表,雖累百表,不得請不止也。繼遷死,德明納款。上亦欲息兵,詔向敏中知延州,受其降。按德明未嘗先納款,其報張崇貴云未葬難發表章,觀其意猶倔強不服,朝廷多方招諭,僅得其款附耳。繼遷此等語,疑德明假託,故三年後乃言之一四,非其實情,當此時固未言也。敏中但為安撫使,此年十月仍在長安,明年九月除知延州,記聞蓋簄略云。實錄及會要云敏中為西路緣邊安撫使一五,今從之。)

蒲端國王遣使來貢方物。

戊子,禁中國人隨外蕃進奉使出境,邊吏嚴加伺察,違者論如律,仍傳送闕下。先是,襄州人聶廷憲等數輩有謀,竊入蠻界為判官,至巫山,津吏捕得以聞,因著條約。

令諸州節度、觀察至刺史,本部兵隨行給使者,以三年為限。

己丑,詔諸軍將士犯罪,按軍令除資產合入官外,餘並還其家。

甲午,遣常參官詣五嶽、四瀆祈雨。是日大雨,遂留不遣。

令邠州路部署許均率所部兵退屯永興軍。

丁酉,鎮、定、高陽關部署王超言邊部寧肅,願暫還京闕,省視家事,從之。翰林侍讀學士、戶部侍郎、兼祕監、判吏部流內銓夏侯嶠,引選人候對於崇政殿,暴中風眩。詔亟取金丹,上尊酒餌之,肩輿還第,遣內侍召內外名醫診視。其夕,卒。贈兵部尚,賻賜加等,中使護喪事,錄其子孫三人。嶠在近侍,恩顧甚異,卒後數月,畢士安為相,士安撫坐歎曰夏侯峻極在,吾豈當先據此位也。

己亥,邢州言地連震不止,詔賜民租之半,免鄰道轉餉之役。

壬寅,西州回紇遣使來貢方物。

先是,尚左丞陳恕寢疾,上言其長子太祝淳不率教,多與非類遊處,居常惟習武藝,願黜為外州軍校。上曰戎校管鎮兵,非丞郎家子弟所聭之職也。以為滁州司馬。甲辰,知并州王嗣宗言淳即其女貋,實無他過,恕吝嗇,淳私用錢,故怒而逐之,請留其家給養,詔許焉。恕精於吏道,性公直,人不敢干以私,深刻少恩類如此。居半月,恕卒,贈吏部尚。詔復淳官,淳亦終以賄敗云。(恕以六月庚申卒,今並。)

丁未,歸義節度使曹宗壽遣使來貢。

癸丑,詔諸路州府軍監,見禁罪人,宜令長吏以下躬親詳勘,限三日內斷遣了畢,不得妄有枝蔓淹延。若是重罪照證不具、斷遣未得者,亦須催促了畢。每三日一遣官按視,埽灑獄房,滌洗杻械。如闕什器,即時收市。上不欲遣使,恐其煩擾,但嚴敕長吏疏決而已。(本志載此詔於七月,按實錄七月無此事,疑即五月癸丑也。當考。)

給事中柴成務判尚刑部,本司小吏倨慢,成務怒而笞之,吏擊登聞鼓訴冤,有詔問狀,成務歎曰吾為長官,抶一胥吏而被劾,何面目據堂決事耶?遂求解職,詔不許,成務尋病卒。

六月丙辰,詔諸州民詣闕舉留官吏,多涉徇私,或非素願,因而率斂,重有煩勞。自今百姓僧道,更不得輒詣闕庭,及經鄰部舉留官吏,如實有善政,候轉運使到州即得舉陳,仍委本使察訪能否以聞。如敢違越,其為首者論如律。

上密采髃臣之有聞望者,得刑部郎中邊肅、殿中丞鞠仲謀、司勳員外郎朱協、比部員外郎陳英郝太沖李玄、太常博士馬景何亮周絳謝濤衛太素、國子博士陳昭度、太常丞崔端高謹徽、祕丞趙湘張若谷姜嶼、殿中丞皇甫選滕涉陸玄圭李奉天、太子中允崔遵度、中舍曹度、將作監丞陳越,凡二十四人,內出其姓名,令閤門祗候,崇政殿再坐引對,外任者乘驛赴闕。每對,必往復紬繹其詞氣,或試文藝,多帖三館職,或命為省府判官,或升其差使焉。仲謀,高密人。協,昂弟。湘,華州;若谷,南劍州;涉,虞城;遵度,淄川人也。好事者因號越等為二十四氣,以比唐修文館學士四時八節十二月之數云。(陳英、李玄、馬景、周絳、衛太素、陳昭度、崔端、高謹徽、陸玄圭、李奉天、曹度十一人,不詳其邑里。邊肅、郝太沖、何亮、謝濤、姜嶼、皇甫選、陳越七人,已前見。嶼亦不詳其邑里。二十四氣,據劉筠所撰皇甫選墓銘。)

丁巳,令諸路轉運使代還日,條上在任興利除害、升黜能否凡所經畫事。

辛酉,馬步軍都虞候、天平節度使王超,自定州來朝,留二十二日,復赴行營。(七月甲申赴行營,今并。)壬戌,命知制誥陳堯咨詣北嶽祈雨。

洪德寨言繼遷蕃部都指揮使都威等率其屬內附。

甲子,詔川、峽、廣南、福建州軍,承天節自今三千里內仍舊入貢,三千里外止具表以聞。

交州黎桓遣其子攝驩州刺史明提來貢,懇求加恩使至本道慰撫遐裔。許之,仍以明提為驩州刺史。(明提為正刺史在十月二十八日,今并之。實錄於十月二十七日又明提入貢,蓋誤。)

乙丑,豐州團練使王承美來朝,以其守邊歲久,遷本州防禦使,遣還任。

戊辰,西州回紇遣使金延福來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