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 对赌协议与利益最大化 (1/3)

价格当然肯定要高一些。

其实正常情况下在电影拍摄的过程中剧本价格是最低的。

不知名的作家也就几万块,甚至可能有人的都不要钱,只是为了出名。

而好一点的作家最多也就二十万。

虽然也有三四十万的,但那可是凤毛麟角的存在。

毕竟当时的港片总投资一般都是几百万,甚至一百几十万的还是主流。

如果剧本价格太高会增加投资风险。

所以当时的港片一般都是导演** 编剧。

职业编剧很少。

而且剧本也不怎么值钱。

但现在苏翰的情况却是大不一样。

向强已经从苏翰的身上看到了巨大的潜力。

如果对方的赌片三部曲能够大火。

那么自己就等于找到抓到了一个聚宝盆。

当然是要紧紧抓住才好。

向强决定给苏翰每部剧本十万块的价格。

三本也就是三十万。

至于主题曲需要做出来小样以后听听效果才能决定。

这个价格对于一个新人编剧来说已经是非常高的了。

不过苏翰知道这个三个剧本的潜力,实话说十万块一个,太便宜了点。

太便宜卖不划算,但不卖又没有办法敲开市场。

而且这些剧本本来就是人家港圈的电影,

就算自己不拿出来,后面陆续也会有人创作出来,实际上自己是文抄公等于白捡钱。

不过既然他知道后面的情况发展,自然有自己的应对方法。

那就是对赌协议。

苏翰提出电影上市后如果利润破一千万,剧本价格翻倍。

利润破两千万就再翻倍。

如果利润能破两千万以上,自己要求在原有价格的基础上,增加百分之五的利润分成。

当然作为条件。

如果票房低于投资。

剧本则一分钱不要并且放弃全部后续版权。

对于这个明显有利于买房市场的对赌协议。

向强考虑了一下就同意了下来。